来咯!3月7日晚上,两会又传来了5个提案,郑培坤、庹庆明提案成热议
两会已经开始,它们承载着大多人的期盼与希望……
春天蕴含着勃勃生机,催促着新希望的前进脚步。全国两会承载着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涌动着来自广大人民群众的参政热情与实践智慧。
两会建议提案汇集民智,反映民意,事关民生。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带着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嘱托,通过建议、提案等多种形式传达给党和政府相关部门,有效服务党和国家决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了各项事业进步。为现代化强国建设伟大蓝图绘就了亮丽一笔。
下面我们来看看两会期间又传来了哪些提案?
(一)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拟提交《关于引导大学生入职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张天任表示,在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下,引导高校毕业生入职高素质农民队伍,既能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又能为乡村发展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满足乡村振兴发展需求。
张天任表示,近年来,各级政府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制定各类政策,加大高素质农民的培育工作,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
为此,张天任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1、国家有关部门从顶层设计构建大学生成为高素质农民的政策体系,拓宽农村创业就业渠道。
2、完善相关社会保障制度。
3、确立大学生乡村创业就业管理机构。
4、建立大学生入职高素质农民的资格准入制度,探索形成有效的配套政策。
张代表提出切实的建议,且妥善考虑了政策的需求和当前就业形势,并多方面研究考量了具体实施的方向和脉络。对作为全国代表、企业董事长、村委书记,我个人非常认同和支持张代表的提议。
但是一种制度的实行,一定会有阻力,可能还会衍生出次生问题,但是一旦跨过去又可能前途无量,对于大学生会农村创业,我想谈谈我自己的看法,大概有以下几点。
第一点:其实我们在一项政策或一项制度实行之前,一定要做调研,我认为现在大学生考大学的目的就是为了离开农村,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该建议没有充分考虑大学生回村到农村的意愿,尤其是农村的大学生,上学本就不容易,上大学的直观目的就是为了告别艰苦贫穷的生活,再让刚毕业的大学生回农村工作挺难,可能愿意回农村的比例相当相当小;
第二点:在农村驻扎的工厂可能涉及的行业水平并不高,用到的技术也不复杂,并不需要运用到大学生的专业技能,所以可能不愿意为大学生额外支付太多的薪资成本,这个也是可以理解的,有个道理我们都知道,能用50元解决的,我们就不会花100元;
第三点:对于大学生而言,我认为城市发展已处于饱和或半饱和状态,反而没有开发的农村要是遇上具有一定社会经验和市场意识的大学生到农村,自主创业,共同创业,创新发展,可能会更有广阔前景;
第四点:大学生在农村就业和创业,虽然很难获得跟在城市拼搏的大学生相对的经济收益,但是政府会给予更多的创业资源支持和机会扶持,这个是在城市创业不一定有的;
第五点:在政府方面,我觉得政府应当对提供返乡大学生就业岗位和支持返乡大学生创业的企业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
(二)郑培坤:控制城乡医保缴费增长幅度,建议对70岁以上老人实行医保免交或者减免
全国人大代表郑培坤表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逐年递增。“由于缴费标准增长太快,导致农村家庭一次性缴纳医保费用较高,压力太大。
因此,他建议,控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增长幅度,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对70岁以上老人的医保进行免交或者减免一部分,切实减轻群众缴纳医保的压力。
说实话,郑代表说得很对,农村医保的钱每一年都在增长,对于小康家庭确实不多,一个人一年也就几百块钱,但是对于困难或不富裕的家庭来说,这几百块确实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具体个人缴费标准2023年已经涨到350元一年。
但是对于农村老年人来说,什么保险都可以不交,但是这个钱是肯定不能省的,老年人本来身体就不好,多多少少都会有一点基础病,万一得了大病,没有报销,那在医院里费用会高的惊人,到时候无法承担得起。
况且,我觉得老年人确实是一群很可怜的群体,他们没有什么收入,有些老人可能就靠国家补贴那一年几百块钱老人钱,省吃俭用的,平时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一场病下来,什么都没有了,要是子女孝顺,经济状况还好的话,那么他们也可以让老年的父母过的很舒服,但是实际上哪有那么多生活条件好的子女,如今社会压力这么大,在年轻人的世界里就没有“容易”二字。
据了解,疫情三年,让大多数家庭已经囊中羞涩,如今全民负债,什么车贷、房贷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今年不缴纳新农合的人不少,说句实话我村里就有好几个老人没交,他们确实是没钱,然后子女也困难,都是省吃俭用的,可能那一点钱就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最后,希望这个建议能通过,这笔钱对国家来说也不算什么,如果通过,那将是老年人的福音,同时也为很多年轻人减轻了负担。
(三)周善红代表建议:针对中低收入群体定向发放消费券
全国人大代表周善红向正在进行的全国两会提交建议,针对中低收入群体定向发放消费券,同时将消费券的覆盖面更多向小微企业倾斜。
三年的疫情,席卷了各行各业,国外订单萎缩,国内市场又不景气,导致了大批的工厂倒闭停业,少数部分企业通过降薪自救,经济一度跌入谷底,物价飞涨,老百姓收入不涨,甚至减少,严重的抑制了民众的消费意愿。
其实,近几年政府也考虑到了这一点,有很多地方的政府也出台了一些刺激经济的方法,通过发放消费券的形式进行,但是由于缺乏整体的考虑,这些消费券的发放并没有引起比较大的反响,消费券使用率也非常低。
我觉得消费券一定要与吸纳就业的实体有关,针对这一部分群体而发,而不是说你这些消费券随便见人就发,要有针对性的去发,针对消费能力低的人群去发,针对吸收大量就业人员的小微企业发,因为有一点要清楚,这些消费券发到富人手里是没有起到作用的,富人有钱消费,他们不会因为有消费券了而改变消费行为;而发给消费能力低的人群,他们肯定会拿着消费券去购买自己急需的物品,这样对刺激消费是有很大作用的。
周善红建议:发放消费券应挂钩社保针对中低收入人群定向发放,要将消费券实施与稳市场主体结合起来,针对不同行业出台提振消费措施。要聚焦消费低迷的行业,对消费水平明显下降的房地产、汽车、手机等行业。
政府发放消费券是一种常见的经济手段,它可以通过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能力来促进经济发展。
在我们平常人眼里,政府发放消费券就是促进大家去消费,其实其好处还不只这么一点点,下面我们就来谈一谈还有什么其它的好处?
首先,很明显,政府发放消费券可以促进就业。因为商品被消费掉,那企业自然要生产,生产就一定招人,所以就带动了就业。
其次,政府发放消费券还可以缓解经济危机。因为遇到金融危机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失业,大家都没有了收入,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会直线下降,消费减少就一定会引起商品过剩,企业订单会减少,从而使企业亏损甚至倒闭。而政府发放消费券可以通过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能力来缓解经济危机,这种宏观调控机制是非常有效的。
最后,政府发放消费券还可以提高消费者的收入水平。由于消费券我们是免费获得的,相当于我们购物消费时,可以购买更多的商品,因此消费者在使用消费券购物这样的话,变相的使消费者的收入水平就提高了。
所以我认为周善红代表提的这个议案非常的好,对现在的社会现状起到了一针见血的作用,能很好的缓解现在经济疲软的现象,且能促进就业、保经济增长、缓解经济危机、提高消费者的收入水平。希望两会能采纳这么好的提议,各位网友支持我的观点吗?
(四)李燕委员提议:国家全面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李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建议国家全面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并将此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网络游戏的火爆,已经成为了许多年轻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由于网络游戏的上瘾性和暴力元素,已经引起了许多家长的担忧和社会的关注。
加强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监管,已经迫在眉睫。现有的防沉迷系统存在漏洞,而网络成瘾引发的心理问题已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许多青少年逃避现实、沉迷游戏的渠道。一些年轻人因此失去了对现实生活的兴趣和热情,甚至影响到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因此,建议停止向未成年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可以有效地遏制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的现象,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
李燕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一事比较关注,一些不良网络游戏公司游走在政策边缘,明知玩游戏的是未成年人也不加制止。
针对这件事情,对此她提出了几点建议:
第一点:她提出把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其次,严厉打击违规企业。
第二点:禁止售卖对未成年人上网限制的破解软件。
第三点:未成年人因玩网络游戏冲动消费,企业或者平台必须全额退款。
虽然有人支持,但也有网友提出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他们认为问题不在游戏,合理的游戏不仅能开发智力,还能娱乐休闲,所以合理引导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因此他们觉得,问题是出在家长身上,是家长平时疏于管教,教育方法不到位,我觉得网友说得太轻松,这是完全不懂家长的苦!他们也没有真正体会过一旦一个孩子沉迷于网络游戏,他将会变成什么样子。
现在,我们到处都可以看到小孩子手里拿着手机在玩游戏,甚至有的孩子因为玩游戏和家长大打出手、挥刀相向,竟然被游戏害到这般地步。
孩子不仅是家庭的一份子,也是未来社会的希望,国家、社会、企业都有义务为他们的成长保驾护航、创设良好环境。
对于这件事,我来表达一下我的看法!
我认为也不能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因为这样将会对游戏公司的经济利益造成影响,到时候大部分从事网络游戏开发及外包服务人员等等大量人员两会失业,这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冲击肯定是巨大的,而且游戏公司是纳税大户,更加不能禁。因此,政府和游戏公司需要共同合作,探索如何在保护青少年的前提下,维护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
政府、游戏公司和家长应该引导孩子正确地使用网络游戏,教育他们合理安排时间,避免沉迷游戏这条思路上去想办法。我们也需要加强对网络游戏的管理和监管,确保游戏不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所以我对李燕委员提案的“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保持中立态度,不反对也不支持。
有些事情只能从本质上去解决才行,禁止未成年玩网络游戏,说起来简单,怎么禁?真的禁得了?很难,想玩的还是会变着法玩,根本禁不了,各位网友支持我的观点吗?
(五)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建议对“犬只伤人”饲养者追究刑责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的建议中,就有一条是关于“犬只伤人”的。
庹庆明建议,将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写入刑法修正案,进一步完善犬只伤人案件中的追责问题,更加公平、公正地解决犬只伤人案件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更好地维护受害人的权益和社会稳定。
有些网友纷纷表示支持,认为早该出台相关政策。近年,随着人口老龄化,不婚主义的增加等等因素叠加,“狗文化”日盛,养狗的人越来越多。小区里、公园里牵着大型犬只招摇过市,吓得群众避之不及的现象很常见,恶犬伤人事件不胜枚举。
生命至上!支持严惩犬只伤人饲养人,并呼吁遛狗必须牵绳和戴嘴套,避免吓哭小朋友和咬伤无辜路人。
近年来,犬只伤人案件的数量只增不减,不排除意外事件,但仍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管理者的疏忽造成,严重侵害了受害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目前,我国对于犬只伤人一类案件仅在《民法典》中用侵权责任予以规定,并未对犬只伤人后犬只的饲养者或管理者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明确规定,导致责任界限模糊、司法标准不清晰,在实践中不仅给司法人员裁判带来了极大困扰,也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责任的规定方面,几乎都是以罚款的方式进行追责,难以给其他养犬人威慑、警戒作用,这也是近年来犬只伤人案件只增不减的重要原因。
在此基础上,庹庆明认为,还需要完善犬类登记、饲养、管理制度。
为更有效地降低犬只伤人案件的发生,完善犬类的登记、饲养、管理等机制尤为重要,若犬类在平时就可以得到系统、有规律地管理,可以大大降低不负责任的饲养人出现的概率,也可以在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同时,兼顾被饲养犬类的利益,是一个双赢、和谐的过程。
我认为:狗伤人狗主人一般只是赔偿,几乎没有狗主人需要入刑的。我是支持这个提案的,希望这个提案能早日落实。有数据显示每年4000多万人被狗咬,这个问题应该重视。从目前来看这个提案想要落地,有个前提条件要从现在开始尽快推行犬只身份认证,有了狗身份认证后,狗伤了人很快就能找到狗主人不需要担心主人翻脸不认狗的问题了,那这种管理不善的现象一定会得到抑制,大家出来都会栓好狗绳,那么类似狗咬伤人的现象,我相信也会大幅减少了,各位网友赞成我的观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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