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烟草非法经营烟叶判(保山卷烟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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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龙陵、昌宁县公安局破获4起非法经营案,缴获初制烤烟叶39980公斤,涉案价值103万,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近日,龙陵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龙陵县烟草专卖局在杭瑞高速及320国道开展查缉工作,从车牌号为吉AU33**解放牌重型箱式货车内查获初制烤烟叶13860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从云F87***红色豪沃牌轻型仓栅式货车内查获初制烤烟叶8120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8月12日凌晨6时许,昌宁县公安局民警在杭瑞高速瑞丽服务区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勇,并从其驾驶的大货车内查获初制烤烟叶9000公斤。9时40许,民警在瑞丽市某公路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崔某,并从其驾驶的大货车内查获初制烤烟叶9000公斤。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烟草属于专卖品,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